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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無意間翻到天下第453(2010/08/11),主題是「蒼狼時代過去了」,主要是在省思:台灣企業發以低成本思維的掠奪式發展所造成台灣本土環境的破壞、地方共存共榮的落差及社會大眾對企業的排拒心態。(http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46974)

反商仇富,民眾與大企業對立

該期雖然距今已經4年多,但時至今日,這樣的問題似乎並未稍減,台灣依舊「反商仇富」,隨著民眾日子不好過,這樣的心態反而更加嚴重。

文中以當年麥寮六輕大火、友達中科三期與四期開發案、國光石化等案例述說台灣民眾對於社會發展的價值觀已質變。台灣民眾更在乎的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多元價值,當時是,如今更是。對於企業總有「得了便宜還賣乖」的心態,尤其是左右經濟發展、獲得最多政府工具與關愛的大企業們。

經濟發展與環境、生活、社會福祉,該如何共存?

由於民眾普遍認為政府過度「讓利」給企業,從徵稅到土地優惠,且讓的還是人民的利,於是,被剝奪感加劇,即便政府希望促進投資帶動經濟發展,使民眾生活導向一個正向循環。而企業產值雖增加大,但GDP貢獻度卻有限、雇用人工數下滑的情況下(如石化產業),拚經濟的效益反而讓人民無感,甚至「企業出事,全民買單」。

放到今天來看,這樣的問題,同樣的癥結,我們在2010年之後,國光石化最終終止,其後陸續又爆發一連串食安問題、高雄氣爆問題,近期台積電中科環評再度受阻,究竟「經濟發展與環境、生活、社會福祉」該如何共存?

促進企業社會責任落實

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 CSR)或許該重回企業與政府的重視。

企業雖以營利為目的,但是在「取之社會,回饋社會」的道德思維下,對於社會與環境也需做到一定程度的回饋,才能扭轉民眾對企業的負面觀感。另一方面,政府在考量給予運用政策時,也應衡量企業對於社會回饋(有形與無形)的多寡,一味採用「低稅賦、投資抵減、土地優惠」的政策已不符社會期待,也不符永續發展的方向。因此,當政府提供越多資源予企業以寄望企業投資帶動地方與社會發展,民眾「被剝奪感」越加重,政府做得越多,民眾罵得越兇,「仇富排商」的心態也就更加劇。

因此,「企業的良心與企業社會責任」是現下社會大眾「仇商、仇富」心態的和解之道,也是經濟發展與環境、生活、社會福祉共存的方式之一。同時,這也是政府未來思考政策時,應該納入的思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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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澤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